关于解聘谭璐璐同志的决定
1966次浏览 来源:本站
各团、部室:
交响乐团见习演奏员谭璐璐,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,已有50天未到团上班,并缺席交响乐团“中科大合唱艺术节”、“忆之声”、安徽2014年新年音乐会、2014年高邮新年音乐会、2014年无锡新年音乐会的排练、演出工作。
根据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: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:
(一)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,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;
(二)旷工或者因公外出、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,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。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。
为严肃纪律,经研究决定,对谭璐璐同志做解聘处理,终止与我团的人事、工资关系。
安徽乐团
2013年12月27日
报: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